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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走向更新

    由於生活型態的改變,也許日後這個網誌也要逐步轉型了。     以前可能就是把在PTT上筆戰的內容留起來,那之後可能就把一些自己有興趣的議題的文章,完整的寫出來。這樣可能會比較有系統一點。比如說貧窮議題、健保議題、廢死議題、語言跟拼音議題、全球暖化議題以及一些時事評論與近代史,這些問題以前可能都或多或少跟人筆戰過,可是多半是很具體的針對某些問題來筆戰,很少盡量完整的講清楚。也許應該試著寫寫看,看看自己對這些問題到底瞭解到什麼程度也好。     如果真的是瞭解不夠,太過膚淺的話,至少也知道自己應該加強的方向是哪裡。

古代人的國號跟開國君主的姓氏為什麼會不同呢?

現代我們回去看古代的歷史故事時,有時會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古代的皇帝建立王朝時,不直接用自己的姓氏當作朝代的名稱或是國號,反而要另外選一個字來當作國號,這不是很多此一舉嗎?其實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封建制度下的姓氏與我們現代的姓氏的觀念已經不一樣了。因為這個觀念變遷才會讓過去自然合理的傳統變得很奇怪。 在周朝以前的封建時代,姓跟氏是兩種不同的東西。姓是表示是同一個母系的長輩所生,是血緣的表記而不是頭銜。氏則是貴族才有氏,通常是封國的國名、封邑的地名或是官職名,屬於頭銜的一部分,會隨著身份改變而改變。比如說三家分晉的三家也是以地名為氏:趙氏姓嬴、魏氏韓氏姓姬,都是封邑在哪裡就以哪裡為氏。又比如說秦始皇雖然是姓嬴,但是出生在趙國,所以史記說他出生時是趙氏(不過我也不確定這個趙是因為出生地還是因為從他母親趙姬的趙就是了),直到後來他襲了秦王,所以他的稱號在他父親異人還沒有得到儲君地位前,一定不是秦氏。而等到他即位秦王後,就該稱他秦王政。後來稱帝後,則稱秦始皇帝或秦始皇,都是正式而完整的稱呼。東方如此,西方也近似;比如溫莎公爵,「溫莎」就是他的封地。 而國號是怎麼來的?其實原則上還是地名。建立政權的國號,一般都是用封建貴族最尊貴的或是最後的爵位當作政權的國號, 所以向來都是地名。也就是說,傳統的封建貴族應該是以國號為氏,這應該是原則沒錯。只是問題是到了戰國年間,平民開始地位崛起。所以本來沒有氏的平民開始混用姓氏這兩種不同的東西,後來發展成,原本的「姓」被捨棄,而「氏」則取代了原本「姓」的血緣標記功能。到了秦朝,因為實施中央集權的郡縣制,不再裂土封侯,所以合併「姓氏」轉成單純的血緣表記,而不再作為封建頭銜,所以一般人的姓氏就跟封地無關了。 我們來看看歷朝的例子:劉邦什麼時候取得「漢」的封爵呢?這就得歸功於西楚霸王項羽把劉邦封為「漢中王」之後,劉邦的最高爵位就是「漢」日後建立政權也就是用此為國號。曹操被漢獻帝封為魏王、孫家是吳郡大族、劉備自稱是漢朝宗室,所以這國號原則上也是地名。類似的,李淵稱帝的時候是唐王;趙匡胤稱帝的時候是宋王。應該都符合地名封爵的原則。 比較例外的是元明清:元朝的元是忽必烈自己高興取的、清是皇太極高興就改的。外族用實力打出來的天下,隨便取國號,你也沒辦法,人家就是打贏了你想怎樣?而明朝的明,卻也是朱元璋自己高興就取出來的,而朱元璋稱帝的時候是...

減少核電有沒有其他可能?

月前因為日本核災,核電又開始跑上新聞版面。蔡英文也適時拋出2025非核家園,成功的吸引了媒體的聚焦。然而因為2000年核四停建爭議時,環保團體就已經論述了非常多台灣不需要核電也不會缺電的論述。 其中我覺得最有力的就是推廣汽電共生的政策。所謂汽電共生就是指工廠利用工業生產的餘熱發電來支應生產用電,如果發電多於本身生產所需,還可以回售台電,台電會以優惠電價收購。 而早在2000年時,台灣便早已推動此計畫多年。結果後來因為電太多了,台電嫌說這樣浪費閒置台電自己的發電機組,所以這個計畫就被喊停了。然而這個計畫不但是具體可行而且對民間企業也是有利可圖,比如民間企業中響應這個計畫最力的就是台塑集團,光是台塑集團汽電共生的容量裝置2004年就超過六千MW,而核四不過區區2700MW,現有的三座也不過5144MW。 在以台灣有半數以上用電是工業用電的狀況下,推動更高效能的汽電共生顯然是很實際的作法。 不過去看蔡英文的2025非核家園計畫,裡面竟然完全沒提到這方面。 第一步的提高「再生能源」利用,根據再生能源條例,風力、太陽能、潮汐、燒垃圾都是再生能源,不過汽電共生不是。然後第二步是提高火力發電效率,第三優先新蓋天然氣電廠。似乎是完全不考慮推廣更高效率的汽電共生機組,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銀行怎麼賺錢的?

農夫種田生稻米,工人生產貨物產品,店員為消費者服務,我們都看得出來這些人因為生產了有價值的東西而賺了錢。但是銀行把錢移過來移過去,這裡為什麼就能夠賺到錢呢? 其實銀行的重要性是在於創造貨幣,使得本來無法完成的交易得以更快更容易完成。 舉個例子來說:假如沒有銀行提供房貸,有多少人有能力拿現金購屋? 當只有很少人能買房子,也只有很少建商能蓋房子,很少人能蓋房子就很少土木工程公司、建築師、設計師、包商、原料供應商、砂石船...這些都不可能存在。國家整體的經濟活動必然會較沈寂。 再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同時在市面上流通的貨幣中,有99%是由銀行等金融機構創造出來的(M2),而不是由中央銀行直接印製發行的(貨幣基數)。也就是說,假如人人都必須在床底下存錢而不是放在銀行裡的話,那發行貨幣的量就必須比現在有銀行做存放款業務的情況高出一百倍以上,市面上才會有跟現在差不多量的貨幣可以流通。所以提供貨幣供給確實是對經濟活動有非常重要的影響。 而從實際運作的層面上來看,現在銀行要賺錢,原則上是三個來源:一個是利差、一個是匯差、還有一個就是手續費收入。 當然其他也是有銀行蓋高鐵、賣地、賣分行也可以賺錢,不過這算是業外收益先不管。 利差是放款利息高於存款利息的部份,也是台灣大多數銀行賺錢的主要來源。 其次是匯差,匯差是買進低成本的外幣,以較高的價格賣出,或者是持有外幣高利潤資產。 台灣長期都是低利差的環境,所以通常能做大筆外匯交易的外匯銀行通常都會靠這些匯差多賺一點。 最後還有手續費收入,就是當你去使用匯兌系統、營業櫃台、理財專員等等固定開支的服務時,銀行會另外跟你收取的費用。手續費收入在經濟衰退時對銀行也滿重要的。不過如果銀行是靠手續費在賺錢的話,那要不是他的服務真的是非常非常棒,就是他的放款爛到某個水準。 銀行大概都是用這些方法賺錢,但是各家銀行各有巧妙不同。

置入性行銷有什麼不好?

之前有陣子置入性行銷被討論得很熱門。但是置入性行銷有什麼不好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要考慮到廣告令人反感的特性。由於廣告本來就很令人反感,為了減低閱聽者的反感,廣告商用盡各種巧思來讓人們減低反感:選用美女俊男、運用幽默創意都是廣告商常採用的方式。而置入性行銷所借用新聞節目的客觀中立的色彩來隱藏模糊本來的行銷目的也是一種減低反感的手段。 不只是新聞節目的置入性行銷,搜尋引擎將有出錢的網頁往前放、部落格裡一直提贊助商、店家付錢給美食指南雜誌...這些都是巧妙不同的手法。一般而言,我們認為新聞、電影、電視節目能達到資訊、教育、文化、藝術、娛樂等非商業目的,而有別於以商業獲益為主的廣告。但當所有的新聞、電影、電視媒體都在歌頌出錢的老闆,不敢批判出錢老大的惡形惡狀。那就等於是媒體徹底被金權把持,這可以說是新聞媒體的墮落,本來就應該要大力駁斥抗拒。 只是無奈的是:媒體的廣告效益確實很豐厚,有廣告費挹注的媒體能經營的比完全沒有廣告費的媒體還要好。沒有廣告費,許多媒體根本無法生存。所以大家退而求其次,也就說,廣告就廣告吧,只要你把廣告跟一般內容分開來,那就算了。想要看廣告的可以自己看,不想看的自己跳過就算了。 然而置入性行銷卻把廣告跟一般內容放在一起,讓閱聽大眾連自己選擇不看的自由都被剝奪,不願看的人根本無法自己選擇不要看。這本來就不是太好,不過這裡說的好與不好,卻還是需要權衡的。比如說好萊塢電影一直有很多置入性行銷,車子、飲料、手機的品牌,堂而皇之的在影片裡一再出現。可是很實際的是,這些好萊塢電影的製作成本也相當高昂,因為這些置入性行銷的收益,可以讓好萊塢片場製作出更好的電影,更專業的製作,滿足更多消費者的喜好。那運用巧妙的置入性行銷,便是開源節流的妙方。但是比如說應該以客觀真實呈現的新聞,卻幫廣告主隱惡揚善,獲取的收益也不是拿來提昇新聞品質而是拿來當記者的年終獎金。這樣的置入性行銷,便是貶損公共利益以獲取私人利益的行為,這樣就不合理。

台灣最多書的圖書館?

台灣哪間圖書館的館藏最多? 這個問題看似簡單,但是其實要先考慮我們如何定義館藏的問題:比如說圖書館的書會有複本,那多本同樣的書是算一項還是多本呢?館藏還有非書資料比如光碟錄音帶等等,我們是一起算項還是就略去不算?很多圖書館還有設立分館,那分館的館藏全部都可以算入全館的館藏嗎? 所以如果要問說那間圖書館的館藏資料最多,每本複本都算一本,也包含所有分館館藏的話,那台北市圖43間分館一共有有超過七百七十萬本以上的書,總共八百三十萬的館藏資料,這就很有機會成為台灣最多書圖書館。(統計至2019年8月  https://tpml.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E864DF7B9B80664&s=E5820292777497A9 ) 但是北市圖同一本中文書常會進10本以上,好讓大部分行政區都會有一本。也就是說如果換成幾「項」館藏(同一本書無論幾冊僅計一項),那北市圖可能還不到百萬,而在台灣幾個較大的大學圖書館都有百萬以上的館藏。這也就是說,其實北市圖的藏書雖多,但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最多」。 而新北市升格為直轄市後,館藏增加的速度也很快,到2019年8月其館藏已經達到730萬本以上,若保持此增加館藏的速度,則此排名也有可能在近期異動。 相對的,如果我們考慮將重複的書籍扣除,則國圖館藏四百五十萬,之中有三百六十萬的中文書,幾乎沒進複本。這應該就是國內中文書、實體書最多種的圖書館。(統計至2019年8月 國家圖書館  https://www.ncl.edu.tw/informationlist_250.html ) 而台大圖書館約有八百一十萬件的館藏,這也是把醫圖、法圖、研圖、物圖、化圖 各分館的館藏合在一起算的。其中有188萬本的中日韓書籍、241萬本西文書、380萬的電子書及57萬的非書資料。雖然中文書或實體書的數量不及國圖,但龐大的電子書館藏使總體館藏量超越國圖以及北市圖,成為台灣最大的圖書館。(統計至2018年底 台大統計  https://www.ntu.edu.tw/about/statistics.html ) 然而若考慮線上電子書,則不能排除Google Books的龐大影響。若將Google Books 視為線上圖書館,則其至2010年已掃描超過兩千五百萬本書。若此...

租屋 VS 買屋

如果有打算住在台北的人應該都會考慮要購屋還是租屋吧。但是兩種選項哪種比較「划算」呢? 如果只看帳面上的數字,恐怕租屋是比較划算的選項。以台北近二十年來講,房價上升的速度遠高於租金上漲速度。租金報酬率又偏低。以數字來講,台北的租金報酬率大概是1.7%。也就是說同一棟房子,你租五十年的成本都比買下來便宜。而通常一棟房子的法定耐用年限也是五十年,等五十年後這棟房子拿去銀行也沒有抵押價值了。所以即使不考慮地震颱風土石流等天災風險,租屋通常都是比買屋「划算」一點。 而且如果是長期的租賃契約,在法律上也有一定的保障。所謂「買賣不破租賃」,就算是房東賣了房子,新房東還是得讓長租約的房客繼續住。所以從報酬率跟穩定性來看,租房子確實是比較划算的選擇。 只是有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土地會給人一種穩定的安全感。人們要怎麼評價這個安全感、認為值不值得多付出這些來換得擁有的感覺,這就是看個人了。 (2011年3月23成文,2011年6月4日修改)

為何國軍要練習刺槍術而不人人配發手槍?

當過兵的人應該都在新兵訓練時練習過刺槍術,但是刺槍術真的還有功用嗎?如果持手槍的敵軍對抗,持刺刀對抗豈不是落入劣勢?然而我們應該考慮到,刺槍術是要在肉搏戰的時候用的,肉搏戰有可能會發生在兩方近距離混戰,雙方陣線犬牙交錯。而步槍射程 75~800m ,這麼長的射程,子彈很容易穿過第一個目標而擊中目標後面的人而誤傷我軍。 而且65K2的口徑是 5.56mm 癱瘓力比較弱,實戰中也是有人被步槍彈打了好幾發,還可以強行前進十幾公尺。 基於以上的理由,在近距離衝鋒、肉搏的作戰比較不適合步槍射擊,所以只要近到50公尺以內的戰鬥,刺槍術原則上是比子彈重要的。 然而以上的理由沒有考慮到配發手槍的部份,假如普遍裝備每位士兵步槍與手槍供不同作戰距離作戰用呢?這樣的話,作戰距離的問題解決了,但是比較麻煩的是子彈補給的問題。手槍彈通常跟步槍彈口徑不同不能通用,會造成補給上跟攜帶重量上的麻煩。而且手槍的有效射程短,彈夾數也少,子彈用罄後就是廢鐵一塊,所以通常只配發給軍官督戰(拿來打叛逃的兵)。也因為這樣,比較不可能大量的配發到大陸軍的陸軍士兵(例如台灣中國蘇俄的陸軍)中。而且刺槍術對上手槍也不見得很弱:手槍的後座力大,所以槍口晃動的也比較大,拔槍瞄準不夠快還是有可能被衝鋒過來幹掉。 而且不論第一槍有沒有打到,要再打第二槍,敵軍也還可以狂衝個幾公尺,手槍的子彈有限,萬一子彈用盡,剩廢鐵對刺刀還是死。也許一對一決鬥時,手槍樂勝刺刀,不過衝鋒肉搏的時,手上只有手槍的話還是先閃為妙吧。

為什麼軍中老兵會欺負菜鳥呢?

軍隊裡欺凌新進人員的習慣是廣泛而長久的,無論是國軍、日軍、美軍、英軍從古至今都或多或少有這樣的風氣。從有明確紀錄的二十世紀到現在,老兵都常以羞辱的方式教育新兵,而且相當比例的士官也以羞辱的方式訓練士兵。而最嚴苛、向心力最強、士氣最旺盛的部隊,其訓練方式絕對沒有「互相尊重」這種概念,而是「服從」、「徹底的服從」。 如果認真考慮到底為什麼會是這樣?可能有以下的幾個原因: 一來是因為服從上級命令會使自己陷入危險,這種服從本身是違反人性的。所以要訓練新兵違反自己的本性去接受對自己不利的命令,就必須讓其接受各種違反本意的羞辱而習慣於服從。 二來是羞辱是有效的。尤其是沒有錢拿、沒有任何補償的羞辱更有效。因為從心理學的角度看,人們有極為強烈合理化自己行為的本能。如果被羞辱,心理就會產生強烈的情緒衝動,但是因為在軍隊中羞辱完了也不會給你報仇來發洩、拿高額薪水等等其他合理化的解釋。所以很自然的會把情緒轉化為因為對這個地方有強烈的認同感,而個人是為了更重要的事情(同梯的革命情感、精銳鐵衛的榮譽...)才會付出如此犧牲。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越精銳、向心力越強的部隊 羞辱訓練的程度就越誇張。 三來是教育方式的難易不同。愛的教育當然是很好,若能根據個體個別差異因材施教,無限的包容和尊重個體自主發展,這樣教出來的士兵一定能好好發揮自己的長處。但是必須訓練多久才能達到標準?人人都會用愛的教育來完成訓練任務嗎?恐怕很難,畢竟因材施教、愛的教育什麼的,往往是教育專家、有經驗的訓練員才做得到的事情。只有在某個領域都非常熟悉了、並且掌握各種教育方式的優劣,才能成為這樣的教育者而且還可能有很高比例訓練不成。但是以恐懼羞辱為基礎,完全強迫你複製我的行為,做不到就羞辱你讓你恐懼。這種方式卻非常簡單而且普遍有效。幾乎任何人都能實施這種訓練方式,而被教的人們也大多能順利完成要求。更何況恐懼遠比愛或尊重更快生效,軍隊給新兵的訓練磨合期本來就不可能很長,會用羞辱而不是愛與關懷來教育新兵,這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為什麼銀行外幣買進賣出的匯價不同?

在銀行買賣外幣時會看到銀行掛牌的買進賣出價格有點不一樣,而這個不一樣的差距是因為銀行持有外幣會有成本,所以要有這個差價來反應這個持有外幣的成本。當持有外幣的成本降低時,這個差價會比較小;而持有成本高的時候,差價就比較大。比如說在台灣的美金持有成本向來是外幣中最低的。 而買賣外幣有時會另外收取手續費,手續費原則上是銀行行政的成本,比如說行員人事費用或是交易系統建置成本。這兩者不同的是:買賣價差跟金額成正比;手續費則是跟跟交易次數成正比。 這裡繼續說明一下,所謂銀行持有外幣的成本是指經濟學上的機會成本而不是會計成本。而銀行持有貨幣的成本是什麼意思呢?我們先考慮一下,如果把一張鈔票放在口袋裡是不會自動長出利息來的,但是銀行收取存款人的現金卻會付利息給存款人,為什麼?因為銀行沒有把錢全部藏起來,而是拿出去借人賺利息,或是買其他有收益的資產賺錢。銀行如果借人越多錢,可預期的收益就越多,但是銀行可以流通的現金就會越少;相反地,如果銀行手上都是現金,則可預期的收益就少。我們用最極端的例子來想:假如今天有個銀行,非常非常愛賺錢,把手上所有的錢都借出去了,於是手上就沒有半毛現金了。人們去銀行領錢就領不到了,就很生氣。然後銀行就很害怕,趕緊跟隔壁的銀行打商量說:「不然你先借我一點應急,我明天馬上『帶利息』還你!」這裡的「帶利息」就是所謂的同業拆款利率。也就是一般所謂的持有現金的成本。 持有本國幣有成本,持有外幣當然也有。你手上有美元的話,可以買美國國庫券(債券)或是其他更高收益的美元資產。但是什麼都不買,只留一張鈔票,其成本就是債券收益的利率。

為何政府不用外匯存底償還政府赤字呢?

有人或許會問,政府手上還有這麼高的外匯存底,為什麼還不把政府的財政赤字還清呢? 這裡我們先換個角度問:政府為什麼要還清債務呢? 理論上看,當利率都是穩定可預期的(假設是5%)時,則政府借了100元後,政府有三種選擇: 1.立刻編列預算100元現在還錢 2.明年編列預算105元明年還本息 3.每年編列預算 5元還利息 這三種選擇看似不同,但是考慮折現與收益後其實是一樣的。因為明年的105元其實就等於現在的100元;而要產生5元的利息等同於有100元的投資才會產生這個收益。所以即使第三種選擇看起來很划算,但其實政府仍然是如同前兩點一樣少了現在的100元水準的可自由支配額度,只是現在增加了100元水準的現金。 所以當利率穩定時,無論是有編列預算還清還是沒有還,僅只是編預算還利息,其實是沒有任何理論上的差別。 不過現實生活中,利率是不穩定的:當經濟景氣時,利率也水漲船高;經濟不佳時,利率隨之降低。 所以對政府而言, 當利率低、景氣差的時候,政府應該要多借錢、增加政府支出、促進投資; 當利率高、景氣好的時候,政府才多還錢、減少政府支出、改善財政赤字、打擊通膨。 以個人的角度來說也類似這種狀況, 當貸款的利率低的時候,大家比較不急著還錢、甚至會多借錢來買股票買房地產; 但是當貸款銀行跟你說要升息的話,大家就比較會先考慮早點還錢。 所以當台灣現在還是屬於低利率的狀況下,其實政府沒有什麼還款或改善赤字的急迫壓力,反而有擔心景氣惡化的考量。 而外匯存底是政府手上有的貨幣準備,當然不是以新台幣的形式持有,要拿來直接還政府以新台幣計價的公債,這當然就不可能。要間接還當然也可以啦,可是在轉換成新台幣的過程裡,就會影響新台幣的匯率。這樣影響新台幣幣值穩定對央行來講可說是大忌之一。畢竟對央行而言,穩定幣值任務絕對優先於改善國家財政。 所以即使政府要還款,不會也不應該先拿外匯存底而應該是拿歲入來還錢。如果歲入的稅收不夠,也是先賣掉國有資產 例如土地、廳舍、國營事業。直到國家財政惡化到稅收、國有資產都無法支應惡化的財政赤字時,才會破壞幣值、通貨膨脹來解決赤字問題。到這種地步的國家,恐怕金融秩序就可以說是危在旦夕了。所以政府不立刻用外匯存底償還政府赤字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2010年5月14日修改)

直銷或多層次傳銷賺的錢是合理的嗎?

直銷一般來說就是產品不經過盤商與通路,直接由生產者或少數以人為主的掮客售予客戶的銷售方式。 多層次傳銷就是以人的系統來售貨的銷售方式,他們在某些狀況下一樣,但是並不總是一樣。 假如要判斷一個銷售系統到底是靠你去遊說下線,還是要靠你去賣商品才賺錢? 最主要的要點就是判斷「通路、盤商、廣告」的成本佔銷售成本多少比例即可。 這個世界上最大的直銷體系,沒有意外的話,會是軍火銷售(也是最大的產業)。 在這個銷售體系中,銷售者的名聲、銷售者的專業以及買賣雙方的信賴,都遠比通路、廣告來得重要。 每個軍火掮客抽的佣金,都很驚人;但是沒有這些掮客,這些交易恐怕更會泡湯。 同樣重視專業、銷售者的名聲、買賣雙方信用的產業還有很多:好比說醫藥界的處方藥跟儀器、大型機械母台,都是以直銷的形式為主,鮮少在路邊開一個店面,然後歡迎路人進去選購。這些產業的直銷是滿必要的,不論是不是多層次傳銷的體制,他們的利潤都很豐厚(不過這種豐厚利潤也不是人人都能賺的)。 現在再回頭看多層次傳銷所銷售的東西: 如果賣得東西是重視專業、銷售者的名聲、買賣雙方彼此信任的話,這樣的傳銷當然是有可能持續下去的,好比說某些經過訓練的化妝品銷售。然而這樣會有的利潤當然也會因為這個專業的門檻有多高、你的名聲有多好 而有很大關聯。 (化妝品的專業跟軍火的專業比比看就知道了。) 而如果你有很強的能力說服別人在短時間相信你,這個能力本來就會讓你在短時間可以賺錢。 但是如果你無能力做到教育別人讓別人跟你一樣強,那當他發現他不是你的時候,你就很難繼續賺錢下去了,而且他會認為當初相信你是被你所欺騙,這會對你的名譽有很不好的影響,而且很難恢復。 (2009年4月2號成文 2010年3月11日修改)

中國不實行共產主義,為何還是共產黨執政?

相信很多去過大陸的人都會有疑問,為什麼號稱窮人救星的共產黨在中國並不實行共產主義,而且中國的貧富差距卻又這麼嚴重!共產主義的精神是:「各盡其能、各取所需」的完美社會,幾乎不會有人認為現在的中國大陸是這樣的社會。較早的共產主義的理論是歷史決定論: 農耕的時代會發展出封建的政治體制; 而科技進步到工業革命後就會發展出資本主義社會; 而資本主義的本質就是會讓貧富差距擴大,所以資本主義越發達。 無產階級就越多人,越多人就很好很強大,最後無產階級一定就發動革命,打倒階級敵人,走向共產主義。 不過革命成功後該幹嘛? 馬克思只有告訴大家終點,沒告訴大家怎麼走。 所以列寧提出了一些看法: 在經濟政策上,以國家指導來掌握部份市場機能; 並且在世界範圍革命,主張全世界都應該進入共產主義的大同世界。 列寧死後,史達林接掌蘇聯, 在政策上主張更強的國家機能,並且主張一國可以單獨革命,單獨進入共產主義。 此時托洛斯基已被打成政敵,並且開始各種污名化的攻擊, 所以日後共產國家的反對者跟異議份子常常被稱作托派。 (不管實際主張什麼都可以戴帽子,就跟現在說不愛台灣類似的道理。) 而史達林提出的一國革命的論調正符合毛澤東的需要。 毛澤東不但也主張一國革命,而且因為中國工業弱,所以主張人民革命的論點,把工農兵結合起來作為革命號召的對象。終於在中國也革命成功,大大的鼓舞了全世界的共產主義者。 然而革命成功後該怎麼辦? 史達林在西方世界大蕭條時看起來成功的政策,在中國範圍造成的是大躍進這類的經濟災難。 而毛澤東對內也持續革命,發動了文化大革命; 對外也支持在世界範圍革命,也支持了北韓跟北越的革命。 此時共產黨已經執政了,但是為什麼還不能實現共產主義呢? 共產黨的解釋是資本主義消亡後要先進入社會主義才能過渡到共產主義, 所以要先實現社會主義,不過中國要實施社會主義的時候,俄國換人做做看。 赫魯雪夫知道史達林的政策無法繼續下去了,國家不可能持續的代替市場機能, 所以調整了經濟政策的方向,中國便攻詰蘇俄是修正主義(蘇修)。 相對的,蘇俄也認為中國頑固不通,兩國交惡。 但是蘇聯最終仍然沒有修正成功,最後蘇聯解體,連帶東歐共產政權缺乏蘇聯的奧援也紛紛倒台。 中國因為之前跟蘇聯交惡,提早自立所以沒有直接被掃到,但是本身的壓力也越來越大。 直到鄧小平南巡時公開宣示「改革開放」以後,所謂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才徹底放...

為什麼會有人要洗錢?

為什麼會有人想要洗錢呢? 犯罪賺的錢,假如你是用來養小弟、買軍火、進私貨,這種用途的黑錢就完全不需要洗,繼續留在地下經濟就算了。 但是當你要拿來享受的時候,可能是要買車、買房子、買股票...等等,當你要做這些事的時候,你的這些錢會立刻面臨到「稅」的問題。因為現代國家是有收入就要課稅:薪資、營業收入、中獎、贈與、遺產、土地增值、證券交易... 任何來源都有稅。你有什麼收入來源,國家就有相應的稅種來課稅。你如果無中生有的冒出一筆錢出來可以花,這件事情是很怪的,而國稅局就有必須要知道這筆錢它到底是課稅過了沒。所以洗錢最開始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國稅局認定這些錢是已稅的或是不讓國稅局知道有這些收入。然而國稅局原則上是管國內(若課稅屬人主義國家會管比較寬),所以是不是只要把錢往國外丟,國內不知道這些錢就沒事了呢? 以前洗錢很方便的時候,比較是這樣沒錯,各個租稅天堂藉由方便的人頭戶設立程序、號稱保密的銀行體系。大量的吸引非法收入以及逃稅資金放置。很多國家對這種狀況越來越難以忍受,開始認定幫助洗錢是犯罪,而犯罪所得資訊不應該享有銀行保密義務的保護。於是才有1995年成立的艾格蒙聯盟,聯合一百多國的金融情報單位,追查各國可疑資金流向的反洗錢組織。 而政府到底是不是對國民的財產知道的一清二楚呢? 其實也並不算是,因為政府也只能在有限的稽核下清查某個金額以上的流動,其他大部分都要靠相對人的申報才能知道你是否有隱匿。 所謂的相對人就是給你錢、或收你錢的人,就是相對人。 好比說一家公司發薪水給員工: 公司發薪水是費用、 可以減少公司要繳的稅,所以公司想要報高薪水; 而員工拿到薪水、就要多繳個人所得稅,所以員工想要低報薪水。 所以雙方就應該各有誘因來申報真實的薪水,各自課稅。 公司行號間的營業稅也是這樣、國稅局課的加值營業稅也是。 如果一個人報低了,他的相對人就要多繳稅。 一連串交易的過程,只有最後一關的消費者沒有抵稅的誘因, 所以就用統一發票可以對獎來鼓勵大家索取統一發票。 這些都顯然需要交易雙方各自要報稅,政府才有辦法掌握,所以如果交易雙方都不跟政府打交道,那政府就無從得知了。不過政府除了國稅局之外,還有中央銀行跟金管會,所以如果你用到銀行存款、匯款之類的金融工具的話,在台灣境內一千萬台幣以上的存款、匯款都要通過金資中心,所以如果金資中心研判覺得有異常交易的狀況,也會通報央行跟調查局。不過這...

大腦只開發了5%嗎?

要討論所謂正確的大腦開發比例,就必須先說清楚100%的大腦開發是什麼意思? 而其實我們對大腦的認識雖然已經比二十世紀前多了很多,但是仍然有許多部份仍舊不算有決定性的了解。 也就是說,只要沒有大腦「100%開發」的公認定義,這個百分比數字就完全沒有意義,也只是宣傳用的詞彙而已。 而常常提到的智商概念中,最早提出智商概念的是法國人。他們認為越聰明的人表現得就好像年紀大的人,所以定義心智年齡除以實際年齡乘以一百這個數字就是IQ智商。這個數字是一百表示越接近這個年齡應有的智力表現,越高就越聰明。不過這個定義問題很多,就被新的定義取代了。 新的定義是假設人們的智力成常態分佈,而以一百為平均,智商就是表示此人在智力測驗的表現位於分佈中的位置。 而智力測驗到底是量什麼能力? 則是眾說紛紜 沒有共識 好比從一次世界大戰起 美軍就開始對徵召入伍新兵實施智力測驗 目的則是要避免智力不足的人入伍 造成軍隊管理問題 但是一般的大眾要的智力測驗則是要對學生的學習成就做出預測 或是老師需要對學生的個別差異預做了解 所以針對不同的目的各有不同的智力測驗與定義 有人認為智力是由多種不同的能力綜合構成(邏輯、語言、空間、操作...) 但也有人認為除了個別智力外 有種通用智力(g-factor)可以對人的智力來描述預測 也有人認為智力測驗有文化歧視的問題 這些種種不同的問題 我認為恰好顯示我們對人類智力的不了解 普遍來說 大多數的人類語言或文化裡都有表達「聰明--蠢笨」的詞彙 但是聰明的人跟愚笨的人有什麼不同? 我們能不能有意義的而穩定的區分出來聰明人跟笨蛋? 卻面臨很大的問題 簡單的說 現有的智力測驗或智商不能滿足一般人想區分天才跟笨蛋的期待 但是可以滿足一般人看到數字就覺得很可信的期待(即使完全不了解背後的定義) (2009年3月8日成文 2010年3月8日修改)

非法下載音樂是不道德的嗎?

隨著音樂數位格式的演進,MP3格式讓音樂能在網路上更輕易的傳播、複製、儲存。 但是唱片公司仍然不斷用訴訟與廣告,試圖傳達一個觀念:「非法下載是不道德的!」 然而所謂非法下載如果特指個人為了自己聽而沒有付費沒有授權的非商業下載、複製音樂,即使這樣的行為並不是著作權法所許可的違法行為,這個行為本身是不道德的嗎? 讓我們考慮一下:假如讓消費者免費聽音樂是不利於唱片公司的事情,那唱片公司為何要「打歌」呢? 打歌是指在某段宣傳期間,由唱片行銷付錢給傳播媒體,以便讓大眾常常免費聽到該音樂的常見宣傳手法。 然而同樣是讓大眾免費聽到該音樂,由唱片公司付錢行使的就是唱片公司商業自由,由消費者個人做就是犯罪。 也許法律確實是如此規定,然而卻並非是一般道德運作的法則。 在網路發達前,唱片公司只要在宣傳期在電視跟廣播瘋狂飽和宣傳,就可以坐收高額利潤。數位音樂與網路興起讓大唱片公司無法飽和宣傳、壟斷高音質的母帶,這是讓消費者有更多選擇的機會,而不再只是坐等唱片公司的包裝。而且這樣的環境也讓小眾獨立製作在市場上更有能見度,這也不是壞事。新的技術容許消費者有更多的選擇,而不是坐等大唱片公司的壟斷宣傳,這是更自由的選擇。 而這個選擇對唱片公司有害嗎?損害了唱片公司的利益了嗎?我們常常聽到唱片公司大言不慚的說,「盜版損害了多少正版唱片的銷售利潤,打擊音樂製作人製作好音樂的用心。」然而實際上唱片公司花費在宣傳、行銷、「打歌」的費用卻是遠高於音樂製作(詞曲、錄音、後製)的費用。這顯示了音樂製作的成本、創作、演唱的收益並不是CD售價最重要的部份。反而是唱片公司付錢要求媒體播送的打歌費,才是佔CD售價的主要部份。也就是說,唱片公司要媒體讓一般大眾強迫收聽,然後要購買音樂的人強迫買單,不想多付這些強迫打歌費的人,卻要面臨法律訴訟的威脅。這是不合理的說法。 著作權法的目的是要藉由保護著作財產權鼓勵創作,如果壟斷的公司妨礙新創作的出現,而有新的技術進步來打擊這種狀況,這根本就是好的發展,不是壞事,不但要在道德上鼓勵,還應該修法、調整商業模式來符合這個新的技術才對。 現在有很多人會學著唱片公司的口吻說:「如果大家都不尊重智慧財產權,那以後誰還敢創作啊?」 但是這是很可笑的,因為真正的創作者並不是那些大公司,反而真正用心創作的音樂製作者會因為現在的產業現況而屈從財大氣粗的大唱片公司,同意濫作更多賺錢的流行音樂。同時...

黑社會的出現是必然的嗎?

黑社會要能夠運作,主要還是利益足不足以維繫。 如果有高尚的兄弟情操、愛國、宗族血緣維繫, 可以讓內部更加凝聚,那就會更有力量。 但是若沒有足夠的錢,理念再崇高也是要崩潰。 世界各國的政府都以法律為秩序,並且宣稱管理境內的人、事、物。 但是有很多利益龐大的產業卻無法可管,例如:娼妓、賭博、違禁品(毒品、軍火)。 經營這類產業的獲利很高、走到哪裡都有生意;而且法律的禁止可以避免競爭者輕易進入。 所以能經營這些產業的人都要能夠避免執法者的追查(賄賂、或是很會玩法),而且要培養足夠武力防止其他暴力集團的競爭。這些都是需要具備相當能力的人,才能好好處理的問題。 而且其實動員暴力並不便宜,甚至單純的維繫武力就要相當的財力。 (找人助陣也要給飲料錢、打人的有賞、受傷的醫藥費、掛點的撫卹,平常小弟跟大哥去吃香喝辣也是要大哥出錢,總不能小弟自費吧!)如果在暴力衝突過程中有人傷亡,則代價更昂貴。所以只要是作為暴力集團的領導者都應該會努力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爭端,而不會為了逞兇鬥狠而隨意發動衝突。 另一方面,收保護費也如收稅,不能竭澤而漁。如果在成份複雜的地方經營有利可圖的事業,又沒有自己的武力的經營者,就靠繳交保護費來謀求保護經營環境,這其實比期待政府的保護來得可行。也是因為這種因素,才能夠餵養這麼多黑社會成員的生活。而其實有很多犯罪行為也都是有脈絡的,黑社會成員在大庭廣眾下逞兇鬥狠,對低級成員來說很威風很得意,但是對黑社會的經營者來說反而是麻煩事。不但會引來公權力或其他勢力的干涉,無論勝負要擺平都要另外花錢,也是很麻煩的。 我們可能常見到報紙上報導黑社會「看他不爽」就對無辜路人胡亂攻擊、或是「看他有錢就想搶」,這其實有可能只是小咖自己無聊的行為,不然就是叫小弟頂罪時,跟警察講的藉口。實際上到底是誰跟誰喬不攏,或是誰跟誰有暗盤,那都是不會說的。真的黑社會要經營的好,也是很辛苦的。 (2008年7月22日)

測不準原理會妨礙人類的記憶的複製嗎?

人類的記憶可以說是人類對自我認知、意識的核心所在。如果人類的記憶是可以複製的,則幾乎就等於說人類的人格是有可以複製的。這個概念讓很多人感到震驚或被褻瀆,所以很常常有人以「技術不可行」,來遮蔽人們深入思考這個概念。其中一個說法就是因為物理上有一個「測不準原理」,所以人類的腦部因為測不準原理的關係,無法準確的掌握每個基本粒子的位置,所以在複製腦部記憶時,這些細微的不準確便會造成嚴重的災難。 然而我們對於資訊的複製往往都不是在量子層面的完全複製。比如說我們把大英百科全書作成電子化時,並沒有把大英百科全書上的每個油墨的位置記錄下來;而是把關鍵的訊息用電子系統記錄下來而已。所以同樣的,只要假設: 1. 人腦中沒有靈魂,只有腦神經系統在作用。 2. 腦神經元的作用符合全有全無律,任意單一神經元的狀態是有限個狀態。 3. 我們對於意識的反應,主要來自腦部作用。 4. 複製不需要用同樣的材質,只需要把關鍵資訊重新複製即可。 這四個假設,應該都不是很誇張的假設。 複製並不需要把每個神經元照起來,只要把神經元的狀態紀錄起來,以合適的載體重現就可以了。 人類的記憶應用到的「硬體」原則上就是腦部的神經系統,目前沒有可信的證據指出腦部以外的器官有記憶的能力。 不過同樣的,也沒有證據指出腦的記憶應用到量子層面的結構。 如果記憶確實是腦神經元聯合運作的結果,每個腦神經元遵循著一定的運作模式而運作。 當這個系統夠大時,整體上而言就會產生某種大尺度的行為。 而大尺度現象遇到的問題,往往不是用小尺度的原理可以解決的。 (好比說路上塞車的問題 往往都不是靠修理引擎的師父可以解決的) 根據這樣的觀點,我們很難說測不準原理會是物理上不容許人類複製記憶的技術障礙。 從現實的角度來說也是如此,現在我們已經能夠複製晶片上的微小IC設計, 但是晶片上的尺度遠比腦神經元的尺度要小。 如果這種晶片的尺度都可以複製了,複製更大的腦神經元結構也必然不會違背什麼物理定律才是。 但是不違背物理定律,卻會因為個人一致性的問題而會產生社會、文化或法律上的問題。 很多人一想到科幻故事中,傳送就是複製一個完全相同的自己,然後殺死原來的自己! 為此便認為複製或傳送必然帶來科技的恐怖,甚至因此大為排拒。這應該是太過杞人憂天的恐懼。 微觀的說,每個人身上的...

古典文化的價值何在呢?

文化如果用社會課本上的定義就會是什麼「人類一切活動的總稱...」之類的空泛的話。 所以由定義而言,文化是不會消失的,只要有人就會有文化存在。 就算是鄉民小白,也會有鄉民文化、 火星文文化。反正舊文化消失,新文化就會再起。 不過僅僅是定義是不夠的,定義不能解釋為什麼大家不看國片、反而愛看好萊塢片;也不能解釋有的人堅持國家劇院只能表演歌劇、不能表演牛肉場脫衣舞。 若從階級的角度看, 每個階級的成員都有很強的傾向去模仿比他高一個階級的成員生活習慣 。而每個階級的成員也會或多或少做出和那些模仿而來的偽裝者不一樣的小差別。其中階級最高的成員,便常會用「高雅」、「品味」、「藝術」來區隔自己跟模仿者。 把這種習性拿來看人們的行為,畢竟是有點解釋力的。凡是會提倡「XX文化」的往往都是那個團體裡最有政治地位、最有錢、受最多教育的人。文化本身有價值嗎?對文化本身的人而言?有!那就是他們視之為本身生命留存的價值。他們用自己的能力讓別人相信他們本身存在的價值很重要。這根本是人類很強的天性,跨越了各古今種族地域,幾乎都有這樣強烈的傾向。 有人說:「文化就是我們的根,所以我們一定要珍惜自己的文化...」 不過事實上,說這種話的人意思都是:「我重視的文化在現在社會還不夠被重視...」。 討厭國語取代台語的人會說要講「媽媽的話」(似乎不考慮媽媽到底說不說台語) 討厭英語流行音樂的人會說要唱「我們自己的歌」(結果都是國語歌) 但無論珍不珍惜、重不重視,都不會改變文化的內容每天都在變。 過去的一切再也回不來了 新的文化 每天都在重生 會消失掉的東西 只能留在玻璃櫃裡保護 而不論你多不想要 新的文化 新的語言 新的世界 每天都會出現在你面前 (2008年2月16成文)

閩南語比國語更接近中原古音嗎?

一般很流行的說法是台語/閩南語其實比北京話/國語/官話更接近中原古音, 而國語是簡化的發音,不及台語優雅精緻。 以至於國語念優雅精緻的詩詞會常有韻腳不合的問題,而台語就比較沒有這個問題。 但是如果這樣的說法成立的話,那廣東話有九調,平上去各分陰陽,入聲更分陰中陽。 那是閩南語比較接近中原古音還是廣東話比較接近中原古音呢? 而北方官話的發音,比閩南語多了ㄈ、ㄩ這兩個音、 (ㄩ可是「開齊合撮」裡的撮音~) ㄐㄑㄒ跟ㄗㄘㄙ 的尖團音分別也是北方官話有、吳語粵語有;而閩南語無的發音特色。 有了這些反例,我們恐怕不能如此肯定北方官話是單純的簡化, 甚至進而論證說閩南語比較接近中原古音,恐怕都是過度粗糙的說法了。 (2007年10月20日成文 2010年3月8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