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過兵的人應該都在新兵訓練時練習過刺槍術,但是刺槍術真的還有功用嗎?如果持手槍的敵軍對抗,持刺刀對抗豈不是落入劣勢?然而我們應該考慮到,刺槍術是要在肉搏戰的時候用的,肉搏戰有可能會發生在兩方近距離混戰,雙方陣線犬牙交錯。而步槍射程 75~800m ,這麼長的射程,子彈很容易穿過第一個目標而擊中目標後面的人而誤傷我軍。 而且65K2的口徑是 5.56mm 癱瘓力比較弱,實戰中也是有人被步槍彈打了好幾發,還可以強行前進十幾公尺。 基於以上的理由,在近距離衝鋒、肉搏的作戰比較不適合步槍射擊,所以只要近到50公尺以內的戰鬥,刺槍術原則上是比子彈重要的。 然而以上的理由沒有考慮到配發手槍的部份,假如普遍裝備每位士兵步槍與手槍供不同作戰距離作戰用呢?這樣的話,作戰距離的問題解決了,但是比較麻煩的是子彈補給的問題。手槍彈通常跟步槍彈口徑不同不能通用,會造成補給上跟攜帶重量上的麻煩。而且手槍的有效射程短,彈夾數也少,子彈用罄後就是廢鐵一塊,所以通常只配發給軍官督戰(拿來打叛逃的兵)。也因為這樣,比較不可能大量的配發到大陸軍的陸軍士兵(例如台灣中國蘇俄的陸軍)中。而且刺槍術對上手槍也不見得很弱:手槍的後座力大,所以槍口晃動的也比較大,拔槍瞄準不夠快還是有可能被衝鋒過來幹掉。 而且不論第一槍有沒有打到,要再打第二槍,敵軍也還可以狂衝個幾公尺,手槍的子彈有限,萬一子彈用盡,剩廢鐵對刺刀還是死。也許一對一決鬥時,手槍樂勝刺刀,不過衝鋒肉搏的時,手上只有手槍的話還是先閃為妙吧。
Oikeiosis 的意思是自重自愛,透過對話,逐漸自我瞭解。